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1、注销江苏祥和沥青有限公司危险品运输分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泰字321200306020号)。 2、注销江苏祥和沥青有限公司危险品运输分公司2辆普通货物运输牵引车、4辆半挂车道路运输证。具体车号、《道路运输证》证号如下: 苏M08009(黄)、道路运输证号: 泰00318480 苏M05009(黄)、道路运输证号: 泰00318476 苏M0619挂、 道路运输证号:泰00318485 苏M0059挂、 道路运输证号:泰00318486 苏M0509挂、 道路运输证号:泰00318477 苏M0809挂、 道路运输证号:泰00318481 特此公告。 泰州市运输管理处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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