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水乡航运有限公司无海务、机务管理人员,不配合、不参加2020年国内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核查,公司名下仅有的2艘营运船舶核验合格证过期未审验,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五条的要求,现按照《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撤销泰州市水乡航运有限公司持有的水路运输许可证及2艘船舶的营运证。
特此公告。
泰州市运输管理处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