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内河港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2021-12-21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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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泰州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泰州内河港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为使公众了解、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泰州内河港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地点及范围:泰州市辖区内的内河航道,岸线及相关的陆域和水域,重点为五级及以上等级航道沿线港口。

3、规划概况:本次规划包括市区港区(不含姜堰区域)、姜堰港区、兴化港区、泰兴港区、靖江港区。共规划42个公用作业区,其中包含17个主要作业区,规划港口岸线总规模为56.67km。规划基础年为2020年,规划水平年为2025年、2035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泰州市交通运输局(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南路301号

联系人:鲍玦仑

电话:0523-86881881

邮箱:fmler@foxmail.com

三、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

邮编:210014

联系人:李一博

电话:025-88018888-5742

电子邮箱地址:huanjingsuo2012@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主要为:接受规划编制单位委托→研究规划文件→制定环评工作方案→现场调查与资料收集→规划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和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报告审查,其中公众参与贯穿于整个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规划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与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公众参与调查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规划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公众认为规划实施后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规划的了解情况;

4、从环保角度考虑,公众对该规划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规划实施后产生的环境影响、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总,公众均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提交公众参与调查表(见附件)或其他方式,向委托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和建议。

注: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委托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泰州内河港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docx

                                                                                                                     


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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