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江苏罗伦士出行服务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规定“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注销手续,现决定依法注销江苏罗伦士出行服务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苏交运管许可泰字321201200012号)。
特此公告。
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