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1653/2021-20167 分类 交通运输 工业、交通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21-10-30
文号 泰交运〔2021〕41号 时效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泰州市网约车合规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2021-11-10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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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共交通服务中心,局运管处:

现将《泰州市网约车合规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0月30日

泰州市网约车合规化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维护好出租汽车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快推进网约车合规化进程,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快推进网约车合规化的通知》和《江苏省网约车合规化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泰州市网约车合规化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推进网约车合规化进程,到2021年底,全市网约车辆合规率基本达到80%,驾驶员合规率基本达到80%,网约车完成订单双合规率(均获得许可的驾驶员和车辆完成订单量占比,下同)达到75%。到2022年底,全市网约车辆合规率基本达到90%,驾驶员合规率基本达到90%,网约车完成订单双合规率力争达到85%。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合规底线。

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依法加快合规经营,压紧压实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主体责任,严守合规底线。(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促进公平竞争。

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两手并重,着力解决出租汽车行业影响公平竞争的问题。各平台公司自交通运输部“交运明电〔2021〕223号”文件下发之日起,不得新接入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加快清退不合规的驾驶员和车辆。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为符合准入条件的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及驾驶员办理许可提供便利,实现应办尽办。(责任部门:局运管处、市公共交通服务中心)

3.强化协同监管。

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管、网信、通信管理、物价、银保监、人社、法院等多部门协同监管,加强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提高监管效能。(责任部门:局运管处,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4.确保行业稳定。

坚持疏堵结合,畅通诉求渠道,依法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在出台涉及大多数网约车司机群体利益的重大决策时,应按规定开展重大风险评估。(责任部门:局运管处、市公共交通服务中心)

三、工作安排

本次网约车合规化工作计划分三个阶段推进。

1.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11月10日)

要求各平台公司自查2021年10月31日前接入平台的“双证”车、“单证”车、无证车情况,上报企业合规化工作方案,展开自纠工作。(责任部门:局运管处,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共交通服务中心)

2.整治攻坚阶段(2021年11月11日至12月31日)

(1)全力推动合规化。对平台报送的网约车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鉴别,将符合运营条件的“双证”车、有人证无车证的“单证”车(应将具备合规条件和不具备合规条件的车辆进行区分)、有车证无人证的“单证”车及无证车进行全面梳理造册,实施清单化管理,节点化推进。(责任部门:局运管处、市公共交通服务中心)

(2)加强执法监管。及时了解掌握网约车平台企业新增车辆和驾驶员情况,对非法运营驾驶员、车辆和仍新接入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的网约车平台公司,要依法依规加大查处频次,全力促进合规化工作推进。(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3.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按目标要求持续推进合规化进程,重点组织对推进合规化进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形成执法监管典型经验做法和制度性成果,探索形成长效管理措施和工作制度。(责任部门:局运管处、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共交通服务中心)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领导小组作用,成立网约车合规化工作专班,会同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协调推进合规化各项工作。

2.完善政策机制。加快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因地制宜探索行业发展管理模式,及时优化调整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或暂行办法。

3.加强宣传引导。多渠道向社会、企业、市民广泛宣传推进网约车合规化对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意义,引导形成崇尚、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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