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212000041/2024-347090 | 分类 | 政策文件解读 |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发文日期 | 2024-01-31 |
| 文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2024-01-31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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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泰州市区现有公交场站共50个,其中停保场6个、枢纽站7个、首末站37个,面积为28.48万平方米。近年来市区公交场站基础设施建设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仍存在整体布局不均衡、部分场站规模较小、重要节点缺少场站,形成路边停车或医院内部停车、公交车非营运里程偏长、车辆停放不安全等问题。为充分对接《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保障公交场站建设用地,我局于2022年启动了《泰州市市区公共交通客运场站规划(2024-2035年)》研究。
二、政策依据
(一)国家、省、市相关文件
1.《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
2.《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交运发〔2013〕368号)
3.《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80号)
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61号)
(二)相关规划
1.《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泰政发〔2023〕79号)
2.《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泰政发〔2021〕18 号)
3.《泰州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泰政发〔2021〕131号)
(三)相关技术规范
1.《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导则》(建城〔2010〕80号)
2.《城市公共汽电车场站配置规范(JT/T 1202-2018)》
3.《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CJJ/T 15-2011)
4.《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1995)
三、政策主要内容
按照停车、高级保养维护相对集中,少量停车、低级保养维护相对分散的原则,分区规划建设,形成“7(现状)+5(新增)”的停保场布局,满足车辆夜间站内停放需求;结合城市对外交通枢纽、市内客流集散中心的公共交通出行需求,形成“7(现状)+6(新增)”的枢纽站布局,支撑城市公共交通网络体系;根据城乡地区公交车发班、停车和驾驶员休息需求,形成“32(现状)+32(新增)+1(扩建)”的首末站布局,实现建成区1公里范围场站全覆盖。
(一)近期项目:近期(2024—2025年)规划建设7个公交场站,其中公交停保场1个、枢纽站2个、首末站4个(具体见附件1)。
(二)远期项目:远期(2026—2035年)规划建设37个公交场站,其中公交停保场4个、枢纽站4个、首末站29个(具体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