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212000041/2026-347094 | 分类 | 政策文件解读 |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发文日期 | 2026-06-24 |
| 文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2026-06-30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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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为提高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防汛抗旱能力,科学、高效、有序应对洪涝、干旱灾害引起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保证防汛抗旱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进行,切实提高我市交通运输系统防灾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泰州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编制了《泰州市交通运输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二、制定依据
本预案的制定严格遵循国家、省、市三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确保其合法性和权威性。主要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国家法律,以及《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江苏省防洪条例》《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省级法规。同时,结合上位预案如《泰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泰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文件,以及交通运输行业自身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形成了一套完整、系统的编制依据体系。这些依据不仅涵盖了气象、防汛、应急管理等专业领域,还充分考虑了泰州市地方实际,确保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主要内容
本预案主要包含四个方面:预警分级与信息收集、预警发布与防御响应、应急响应与分类处置、工作原则与机构职责。
(一)预警分级与信息收集
预案明确,预警分为洪水、暴雨、干旱三类,按危害程度由低到高以蓝、黄、橙、红四色表示。预警信息的收集多渠道并行:一方面,由局安全监督处接收上级部门及气象、水利等单位的预警信息;另一方面,通过日常巡查、接报等方式,由执法支队、业务处室等收集公路、港口、航道、危险货物运输等领域的风险源信息,并统一报送至应急办公室。
(二)预警发布与防御响应
应急办公室接到预警后,需立即报请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并以电话、短信、明传电报等形式转发至各相关单位。预警信息需包含发布单位、时间、灾害类别、级别、影响范围等要素。防御响应阶段,根据预警级别采取不同措施:Ⅰ级响应需局主要领导进驻市防办,各系统人员全部到岗;Ⅱ级、Ⅲ级响应时,局有关领导、相应人员须到岗到位;Ⅳ级响应则做好随时到岗准备。同时,需部署防御工作会议、梳理应急物资装备并确保状态良好,以及采取其他必要防范措施。
(三)应急响应与分类处置
应急响应程序遵循严格的时间要求:应急办公室在收到预警信息后30分钟内研判并拟定启动通知,报审后下发。Ⅳ级响应由常务副组长确认启动,提供必要支援;Ⅰ、Ⅱ、Ⅲ级响应需经组长确认,成立24小时值班工作组,必要时组建现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
分类处置方面,针对洪涝灾害,预案规定:组织会商分析灾情,调度了解现场情况;安全监督处密切关注气象、水文变化并报告;现场工作组指导公路、道路运输、城市交通、水上交通及在建工程等各领域进行针对性处置,如加强巡查、排查隐患、调整运输计划、完善停运机制、船舶避险等。遭遇极端暴雨时,协助交通引导或管制;遇超标准洪水,协助群众转移。
针对干旱灾害,预案提出:同样组织会商和调度;安全监督处关注高温干旱变化;现场工作组指导检查应急物资、加强客运站场及运输安全监管、监测水位并发出警告、避开高温时段作业等。各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需在应急领导小组和当地抗旱机构统一指挥下,开展抗旱工作。
(四)工作原则与机构职责
预案确立了四项基本原则: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优先保障群众安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以属地管理为主;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强化宣传和演练;快速反应、系统联动,形成高效应急体系。这些原则为预案的实施提供了行为准则和组织保证,确保在突发灾害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