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项目比选公告
  • 信息来源: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发布日期:2023-11-08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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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便于开展2024年度项目招标采购工作,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发包人)对2024年度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比选。本项目比选采用资格后审,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报名参加。

       1.项目概况

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主要指由市中心(含分中心)组织实施、纳入市中心财务管理核算及支付的所有由中心牵头组织招标(采购)的项目以及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项目类型包含工程、服务和货物三类。主要包括:

1)施工类:公路基础设施(道路、桥梁、交安设施、服务设施及其配套设施、公路绿化、路网监测设施等)的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公路的预防养护、修复养护、专项养护和日常养护;路网设施运维;办公用房及其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2)服务类:规划研究;工程勘察、设计;用地、环保、安全等评估咨询;监理(项目管理);试验检测;技术服务;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财务)审计;交通调查;科研项目;网络维护;软件(系统、平台)维护;设备维修及维护;印刷服务;档案整理;绿化租赁等。

3)货物类:工程货物和公路养护应急等专用设备、办公家具等通用设备及其他货物的采购等。

       2.项目内容

本项目设3个标段,标段号2024ZBDL-12024ZBDL-22024ZBDL-3。招标代理单位按照发包人的安排及进度要求完成年度项目招标采购(含分散采购)的代理工作、协助完成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驻点服务以及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主要包括:一是年度项目招标采购(含分散采购)的代理工作。主要服务内容(但不限于):提供项目招标采购前期咨询工作,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工程量清单和预算或限价),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招标的问题;接收投标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并负责清标工作,根据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公示评标结果;草拟合同;办理招标核准或备案;负责招标过程所有资料的收集、外协平台招投标资料登记、整理、归档、移交等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二是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主要服务内容(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编制项目需求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和预算或限价(如有),提出评标办法的建议,根据确定好的采购方案编制采购文件建议稿。三是驻点服务。协助中心进行招标方案、招标文件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外协平台管理,招投标信息统计,档案管理,对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政府采购网、泰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运维人员,确保项目采购意向公开、采购公告、结果公告等信息成功推送指定至门户网站,负责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江苏政府采购网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的技术维护,包括更换、新办、续期和补办等业务(相关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四是完成中心安排的培训等其他工作。

代理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1231日,但在截止之日前已开始招标采购的项目需完成约定的服务内容。

      3.选取招标代理单位数量

本次选定招标代理单位数量:3家。

2024ZBDL-1标服务项目:日常养护和预防性养护类项目,包括普通国省道、快速路、桥梁、隧道、机电、房建等日常养护项目,标志标线更新改造与维护项目,养护机械设备配置与维护项目,预防性养护等养护工程项目,桥梁维修改造、隧道病害维修、绿色通道建设、工区建设、服务设施建设等专项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审计、监理、检测、评定等服务类项目。

2024ZBDL-2标服务项目:养护专项工程类项目,包括普通国省道功能性修复等养护工程项目,业务系统应用及运行维护项目,路网管理与服务项目,办公用房及其附属设施修缮项目,科研、档案、印刷等服务类项目。

2024ZBDL-3标服务项目:安全专项工程类项目,包括安全管理、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建设、隧道结构监测系统建设、视距遮挡专项整治等专项工程项目,勘察、设计、规划、咨询、评估、技术服务等服务类项目,物资采购项目等。

以上项目数量和费用为暂估,且发包人可根据代理工作质量随时调整服务项目代理人还须为发包人5万元及以下的项目免费提供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服务。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比选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①申请人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申请人在泰州市财政局在泰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招标代理名录中。(提供系统截图)

2)业绩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完成过以下业绩①自202011日以来(以项目比选公告发布时间为准)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过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造价咨询服务;②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进行过分散采购。

注:业绩须同时提供系统截图和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两者缺一不可。

3)信誉要求: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不处于财政部门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处罚期内。

4)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或其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职称证书或职称评审公示截图)202011日以来(以项目比选公告发布时间为准)担任过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的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的负责人(需同时提供系统截图和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两者缺一不可)。

5)驻点服务人员: 202011日以来(以项目比选公告发布时间为准)承担过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的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工作(需同时提供系统截图和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两者缺一不可)。

注:驻点服务人员在投标时需明确人员,且该人员在中标后不得更换。驻点服务人员在泰州主城区内办公,与发包人保持一致作息时间,响应时间不超过0.5小时。

6)投入本项目的除项目负责人和驻点服务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不少于4人,自202011日以来,其中至少1人(以项目比选公告发布时间为准)从事过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的交通行业类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至少1人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进行分散采购的采购代理工作,不少于1人具有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或交通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至少配备1名专职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人员。评标办法中有对拟投入的项目机构的评审内容。

注: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应为后续实际参与发包人项目代理工作有关的招标采购代理、造价编审人员。

7)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为申请人自有人员,均需提供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最近三个月(20237-20239月或20238-202310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申请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8)申请人具有与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系统电子招投标相配套的CA锁和电子签章。

9)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负责人(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和企业总经理)。

10)招标代理机构及拟投入人员在最近三年内未因自身违法、违约或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法律诉讼,未因上述行为,遭受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和通报。

11)投标文件中必须承诺中标后,在接收到图纸或相关工作量清单等预算编制基础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预算报审稿(养护大中修及危桥改造、桥梁支座更换施工项目除外),纸质档案资料在外协平台系统项目比选档案整理通过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整理装订后送交发包人。根据项目招标进度及时在发包人的外协平台系统完成代理项目的发布招标公告、评标结果报告、中标公告、招标评标工作小结、项目招标档案整理等的登记工作。

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包、转包。

4.3 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5.投标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拟申请参加本项目比选的单位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的比选公告和资格条件,本次申请采用线上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自行前往比选公告下方下载项目附件:申请函(加盖公章)及上述相关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发包人邮箱1582144086@qq.com(需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进行申请,申请完成后需联系发包人确认申请是否成功,并将申请函原件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5.2 本次比选申请时间为2023119日至2023111117时。

5.3 申请人在本项目比选公告网站下载项目比选文件。

5.4 未按上述要求申请的申请人,发包人拒绝其投标。

5.5 已申请成功的申请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发包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申请人不足3家而重新比选的,若重新比选的比选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发包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比选的投标。

     6.比选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发包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比选预备会,申请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考察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安全自负。

6.2投标文件递交。

本项目报名、投标不分标段,申请人只需递交1份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

1)请各申请人于以下规定时间段内将投标文件送至泰州市交通运输局410会议室,同时将投标文件电子版加密后发至发包人邮箱1582144086@qq.com(申请人发送的邮件中有且只能有1个附件,即已加密的压缩包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为202311141430,截止时间为2023111415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开标方式:请各申请人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未委派授权代表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单信封形式的固定标价法的综合评估法。评审时不分标段,推荐的前3名中标候选人,按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承担2024ZBDL-1标、2024ZBDL-2标、2024ZBDL-3标的服务项目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泰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jtysj.taizhou.gov.cn)上公开发布。泰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是本项目比选公告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9.联系方式

  发包人: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泰州市高港区鼓楼南路303

  邮  编:225300

  电  话:0523-86393358

     Email 1582144086@qq.com

  联系人:孙寿宇


  附件:2024年度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项目比选文件.docx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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