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证作废公告
-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发布日期:2024-11-14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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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泰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刘远、王勇、宗皓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遗失,证号分别为:10120017036、10120017108、10120017126,有效期均至2024年12月31日。根据《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公告期限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3日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非持证人持作废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予以举报。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泰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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