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1653/2012-03273 分类 交通运输 工业、交通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12-12-25
文号 泰交委〔2012〕44号 时效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系统基层党组织规范化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2012-12-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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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系统基层党组织规范化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直属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系统党建工作,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系统基层党组织规范化管理的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泰州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系统基层党组织

规范化管理的意见(试行)

进一步加强系统党建工作提高系统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现对加强系统基层党组织规范化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关于履行管党职责

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各单位党组织书记是抓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届期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并把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所属基层党组织。每年年初要与所属基层党组织书记签订目标责任书,平时加强指导,年终严格考核奖惩。每年年底,各单位党组织书记要向局党委书面报告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的情况。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把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作为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2、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点。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分工,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特别要注意在党组织力量薄弱、工作难度大的基层单位建立联系点。要经常深入联系点具体指导,每年到点工作不少于4次。联系点工作要有专门记载。局党委每年将开展一次联系点工作情况交流,切实以联系点工作的成效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3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党建工作。各单位党组织全年须召开全局性党建工作会议一次以上,每季度召开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例会不少于一次、召开所属基层党组织书记例会原则上不少于一次。要定期组织所属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交流,建立并坚持基层党组织工作台账季度调阅制度和党建工作半年检查、年度考核制度。调阅台账及检查考核情况要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反馈和通报。

4健全党务工作机构,充实党务工作力量。各单位党组织要有专兼职负责同志主持日常党务工作;党委、党总支建制单位原则上都须设立专门党务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党务干部;支部单位党组织应配备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必要的时间和精力,认真负责地做好党务工作。要注重加强党务工作岗位和其他岗位的交流,并切实保障党务工作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

二、关于党组织建设工作

1认真抓好党组织自身建设。要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强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上党课,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定期开展调查研究,严格执行下访工作等制度,做改进作风的表率。

2合理设置调整所属基层党组织。根据有利于促进行政业务工作,有利于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原则,科学设置所属基层党组织,并根据工作需要和情况变化,及时调整所属基层党组织的设置。

3按规定选举产生党的各级基层委员会,并按期换届。各级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党委每届任期4年,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党委、总支单位所属党组织应报单位党组织批准,各单位党组织应报局党委批准。

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委一般应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较多或情况特殊的,经报局党委批准,可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委员在届期内出缺,应按相关规定进行补选。

4、加强所属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选优配强所属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切实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对不胜任的书记要及时调整。

5严格和正常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单位所属党组织的委员会、党员大会每季度必须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各单位党组织每半年必须组织一次集中党课,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三会一课”。要注意不断改进“三会一课”的内容和形式,注重质量,保证效果。

6推动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要广泛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和争创“党员先锋岗”活动,并定期组织命名和表彰。认真贯彻落实“三亮三比三评”、党员承诺践诺和党员党性年度考核等创先争优长效制度,不断丰富完善创先争优经常化、普遍化、基层化的运行机制。

7、大力实施党建工作创新工程。立足“创新、创优、创品牌”,各单位要在党建工作内容、形式、载体、机制上推陈出新,努力形成一批有特色、有影响、有实效的创新项目,推动党建工作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提高。各单位党组织每届任期、每年都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1-2项有自身特色的党建工作,并力求取得成效。

8、建立完善规章制度。要指导和督促所属基层党组织建立完善、积极创新工作制度和党内生活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提高党建工作的规范化程度。

三、关于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

1、定期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每年要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并通过举办培训班、上党课、以会代训、远程教育培训和组织专题研讨等举措,有计划地组织好党员的集体学习和自学,其中党员每年参加集体学习活动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各单位党组织可根据实际确定学习日,并相对固定。要积极探索学分制,对学习的内容、方法、时间及党员读书笔记等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完善述学、评学和考学制度。

2、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坚持把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作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任务和基层干部的基本职责,以“党员义工”、“三解三促”、“三服务”等活动为载体,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机关企业党组织结对共建和“四进社区”活动,帮助基层党员群众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大力推进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

3、做好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准确掌握外出党员的基本状况,按规定及时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把外来流动党员纳入本单位党员教育管理的整体工作,并将其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

4、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党员因工作调动、外出学习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等原因,离开原单位,应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短期外出工作、学习的(6个月以内),应开具党员证明信,转移临时组织关系。各单位的党员内部调动时,不必转移组织关系。局属各单位间党员调动,组织关系应通过局党委中转。党员调出本系统或由系统外调进,组织关系必须经局党委接转。企业党组织要本着有利于退休党员教育管理的原则,在条件成熟时,及时将其组织关系转到所在社区党组织。

5、做好党员发展日常工作。各单位每年年初均要制定发展党员年度工作计划,并在1月底前报局党委。强化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并认真把好培训考核关,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列为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时间必须在一年以上。严格执行泰州市《发展党员工作六项制度》。

6、严格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定期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检查。每年年初要根据工资调整情况重新核算缴纳基数,年底要及时公布党员交纳党费情况。各单位党组织要将本单位党员实交党费及时全额缴入局党委党费账户。

7、认真做好党内统计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党内统计年报等统计及信息管理工作,按时报送有关信息和统计资料,并及时做好统计资料的分析工作。建立完善的党内基本信息系统,及时做好日常信息维护和管理工作。每季度必须对相关信息进行一次维护,保证信息库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8、加强党员教育和活动阵地建设。各单位党组织都应有专门的党员教育、活动场所,并设立党建园地、装备电视机和DVD等党员电化教育设施及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装置等。

四、关于党内民主和监督工作

1、定期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按规定召开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每年一次的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要严格执行会前报告和会后报告制度,并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2、组织召开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基层党支部每年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时间一般为每年12月至次年2月底前,除有特殊要求另作专门部署外,原则上由各单位党组织自行安排。要结合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并严格执行“三评一定”(个人自评、群众参评、党内测评,支部审定)。

3、实行党务公开。各单位党组织及所属基层党组织的工作事项,除按规定需保密外,均要向党员和群众公开。重点公开内容包括党组织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处理等,可根据公开内容,分别采取公开栏、内部文件、内部局域网等不同形式进行。要成立党务公开监督小组,建立党务公开内容备案制度。

4、实行报告工作制度。所有党员每半年向党支部报告一次思想、工作状况;各单位党员行政负责人每年向本单位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情况;各单位党组织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情况。

五、其它

1、要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将党建工作文件材料进行整理、立卷和归档。

2、本办法由市交通运输局党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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