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41653/2013-03633 | 分类 | 交通运输 工业、交通 意见 |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发文日期 | 2013-06-28 |
| 文号 | 泰交委〔2013〕29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2013-06-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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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的意见
局属各单位党组织:
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也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政治责任。近年来,我局在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方面做出积极努力,取得一定成效。但应当看到,与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要求相比,与推进我市交通转型升级、勇当全市转型升级“排头兵”的客观需要相比,我局还存在着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年龄相对老化,年轻干部总量不多,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认识不够统一、思想不够解放、力度还不够大等问题。因此,做好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现就推进全系统干部队伍年轻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扣推进我市交通转型升级大局,进一步探索完善有利于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培养选拔机制,加快形成年轻干部用当其时、人才辈出的生动局面,努力使一大批品行正、能力强、作风优的优秀年轻干部充实进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为推进我市交通转型升级、勇当全市转型升级“排头兵”提供更多的优秀人才和领导骨干。
二、主要目标
力争到2016年底,全局在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方面实现并动态保持以下目标:
(一)局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中配备40岁左右及以下年轻干部的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
(二)局机关和局属企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的平均年龄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三、政策措施
(一)建立年轻干部动态定量选拔制度。新提拔的局属企事业领导干部中,40岁左右及以下干部比例一般不低于35%。新提拔的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中层干部中,35岁左右及以下科级干部和30岁左右及以下科员级干部比例一般不低于30%。新提拔的企业中层干部中,40岁左右及以下中层正职和35岁左右及以下中层副职比例一般不低于30%。局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平均年龄偏老化且班子中没有年轻干部的,出现空缺时新进班子成员原则上应以年轻干部为主。组织开展竞争性选拔时,要有专门面向年轻干部的相关职位。
(二)积极探索优秀年轻干部破格提拔机制。要突破常规,大胆破格提拔使用年轻干部,缩短成长周期。破格提拔一般采用竞争性选拔方式进行。破格提拔对象必须是那些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干部,以及对加快推进本单位转型升级迫切需要的紧缺型人才。破格提拔对象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轻干部破格提拔时,个人有关重大事项以及破格提拔的相关信息,应通过适当形式对外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切实推进年轻干部岗位交流和实践锻炼。积极推进年轻干部上下交流,跨单位交流和单位内部轮岗交流,通过多层次、多岗位的交流任职,促进年轻干部增长阅历、提升能力。进一步强化年轻干部的实践锻炼,采取“上挂”、 “下挂”等形式,完善年轻干部的能力结构和知识结构。坚持把培养锻炼与选拔使用有机结合起来,对在培养锻炼中表现突出、脱颖而出的优秀年轻干部及时提拔使用。
(四)加强年轻干部的严格管理。切实加强年轻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定期提醒谈话制度,对年轻干部做到既严格要求又关心爱护。坚持把经常性教育作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开展年轻干部党性观念、理想信念、作风养成和群众观念教育,增强年轻干部的宗旨意识和使命感。充分利用各种培训资源和渠道,有计划地让年轻干部接受培训、开阔视野。
(五)坚持科级干部领导职务退出机制。严格局机关和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最高任职年龄的规定等制度,努力为年轻干部走上领导岗位腾出位置、创造条件。凡达到最高任职年龄的科级领导干部,应及时改任非领导职务;局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层干部明确为上一级非领导职务的,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时免去其所担任的中层领导职务,空缺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补充年轻干部。
(六)完善企业领导干部退二线制度。企业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年满58周岁,其他领导干部年满57周岁(女52周岁),原则上要免去或解聘现职,退居二线。鉴于局属企业领导干部队伍的现状,近年内要积极推进主要领导干部的年轻化,本轮新老交替完成后,一律执行上述规定。对情况特别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达到最高任职年龄时,确因企业特别需要,经局党委集体研究后实行职务聘用,聘期不超过3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时办理退休手续。
四、组织领导
(一)健全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责任制。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把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作为事关我市交通转型升级的一项重要任务紧抓不放。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排查差距,加强科学谋划,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和措施,并抓好落实。主要领导要牢固树立“培养干部是政绩,耽搁干部是失职”观念,亲自过问,亲自研究,亲自培养。
(二)加强对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考核督查。坚持把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作为考核各单位党组织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各单位每年年底要将本年度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局党委。局党委将定期对各单位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营造有利于年轻干部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各单位党组织要为年轻干部的健康成长扫清障碍,创造良好氛围。要重视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做好正面信息发布和典型经验宣传工作,为年轻干部的健康成长积蓄正能量。共青团、妇女组织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积极举荐优秀年轻干部,配合做好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
中共泰州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201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