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1653/2014-05084 分类 交通运输 工业、交通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14-06-12
文号 泰交安〔2014〕12号 时效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南京青奥会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2014-06-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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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交通运输局、高港分局、高新区分局、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局机关有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南京青奥会安保工作的总体部署,全力配合南京市政府做好南京青奥会期间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根据省厅要求,制订《南京青奥会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南京青奥会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

(此页无正文)

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6月11

  抄送:省厅安监处,市安监局。

  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6月11印发


附件:

  南京青奥会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南京青奥会安保工作的总体部署,全力配合南京市政府做好青奥会期间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根据省厅有关南京青奥会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保障工作的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各部门、各单位要以保障南京青奥会期间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安全、有序运行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充分借鉴上海世博会安保、南京亚青会安保的成功经验,按照“属地为主、分级指挥、部门协作、整体联动”的原则,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为南京青奥会的顺利召开和有序运行提供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工作目标

  构建南京青奥会期间我市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机制,做好长途客运班车源头安检工作,督促加强危险品运输车辆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配合做好道路交通远端分流和安全保障工作。通过加大行政执法、源头管控、资金投入、科技支撑、宣传教育和部门联动工作力度,努力消除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确保南京青奥会期间我市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稳定、规范有序,公路、水路、港口、航道等主要交通基础设施畅通完好。

  三、领导机构

  为加强南京青奥会期间我市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安全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青奥安保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金国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马庆生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市港口管理局局长

  刘亚明市交通运输局纪委书记

  徐朝铭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广宏市港口管理局副局长

  刘婷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成员:公路处、航道处、地方海事局、运管处、局安全监督处、法规处、纪检监察室、港口处、质监站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监处,负责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联系人:张雪芹,电话:86881813,传真:86881832,邮箱:jtjaqc@126.com

  四、重点范围

  道路运输:经营线路有一段在南京辖区的道路客运企业、营运车辆、驾驶员以及运行所经的汽车客运站;往来于南京的道路货运企业、危险品运输车辆、驾驶员(含押运员)以及运行所经的货运站(场);

  水路运输:进出南京内河水域的船舶、人员以及运行所经的港口、航道、码头;

  交通基础设施:主干公路、长大隧道、桥梁、港口、码头、航道、船闸等。

  五、任务分工

  公路部门:强化公路基础设施养护管理,确保公路畅通。一是完善公路交通标志体系,特别是做好入宁分流、绕行、限行措施所增设的相关标志的指路标志体系工作,并配合做好相关强制措施;二是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对于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应尽可能在青奥会召开之前完成;三是加强对车辆超限超载的管理力度;四是加强重要路段、节点的行政执法和路域环境整治,确保安全、美观、舒适;五是落实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运管部门:强化源头监管,督促落实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一是加强道路客运“三关一监督”;二是督促客运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三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源头管理和GPS动态监控;四是健全和完善客(货)运站、危险品运输等安全保障机制以及安全应急预案;五是督促指导公交、出租车以及轮渡企业强化从业人员教育,严格行车规范,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六是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行摸底,按规定实施电子路单报备制度;七是加强道路客运、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监管措施。

  港口部门:加强港口的安保和检查工作,建立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海事部门:做好与公安及周边海事机构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工作,切实加强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力保青奥会期间我市内河辖区不发生水上交通责任事故以及有船舶导致的水域污染责任事故。一是做好本市辖区及拟入宁船舶的远端控制工作。对拟驶往南京市辖区水域的船舶,要求在始发港完成船舶安全检查,对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的一律不予签证放行驶入南京市内河水域;二是加大对旅游客船、危险品运输船和乡镇渡船的监督检查力度。青奥会期间,对旅游客船实行日签证,对拟进入南京市内河辖区水域的危险品运输船舶实行100%实船签证,并要求GPSAISVHF有效使用;三是进一步完善水上安保应急预案,做好职责范围内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航道部门:确保航道的安全畅通。一是确保船闸设施处于安全完好状态;二是协助和配合海事以及公安等部门做好对过往船舶的监督检查工作;三是建立和完善航道保畅通应急预案,并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质监部门:督促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施工现场防扬尘措施,确保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责任事故和扬尘污染事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源头管理,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运管部门要督促包车客运企业对目的地与途径地为南京的跨市旅游包车业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网上业务申请,规范填报数据,提供真实信息和资料。要加大审查力度,对不具备经营资质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经营行为不规范的旅游包车客运企业,立即暂停其业务审核并督促整改。南京青奥会期间,进宁运输车辆驾驶员与运输企业要与相关主管部门签订入宁车辆安全责任书,确保安全责任的落实。

  二是强化对驾驶员的安全监管。要督促运输企业选派责任心强、技能优良的驾驶员执行进宁运输任务,加强对驾驶员、乘务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有进宁线路的客运企业要强化驾驶员行车前安全告知制度的执行,制定预防驾驶员疲劳驾驶措施,合理安排驾驶员休息。

  三是强化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青奥会期间,要严格执行运输车辆二级维护制度,严禁车辆技术性能达不到一级的车辆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龄年限超过5年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不得从事进出南京爆炸性物质运输,超过7年的不得从事进出南京剧毒品、放射性物质运输;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未安装标志、标识的禁止进入南京。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面实行电子路单报备制度,出车前及时将车辆、驾驶员、押运员、货物、流向等信息上传至省信息平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全程配备押运员,切实加强运输途中监管,严防危险货物途中丢失和流入非法渠道。

  四是强化道路运输动态监控。要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长途班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的实时监控。要督促运输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配备专门人员利用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对车辆运营过程进行全天候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坚决禁止在客运站以外上下旅客、装卸行包,严防不法分子故意逃避上车安检和落客安检,严防车辆超员,并将天气、路况等相关信息及时向驾驶员通报。凡是存在监控体系不完善、监控制度不落实的企业,都要作为存在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改。同时,利用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加强对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强化客运站安全检查,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职责

  要督促市内各客运站加强源头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把好行包托运、检票口、出站口、发车区、停车场、车辆例检处等重点岗位和关口的管控。严格危险品检查,所有一、二级客运站都要建立健全危险品查堵岗位责任制,对旅客携带的行李和托运的行包,做到逢包必查,一件不漏,特别要重视小件快运物品的安全检查,严防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站上车。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严禁无票旅客和无关人员进入发车站台,对候车区、停车场实行封闭管理,加强站区巡查,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一、二级汽车客运站应装设视频监控系统,并与公安110报警联网,加强实时监控。要加强汽车客运站隐患排查,对重大隐患要落实挂牌整改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管控,实施分区分级管理

  一是青奥会期间实施“分区设防、分级管控、重点突出”的水上交通管控体系。以时间为节点,按照青奥会前预警预控,赛事(活动)期间严格管制,青奥会后巩固的管控思路,将青奥会期间及其前后划分为不同的时间段,在不同的时间段按照三级管控、二级管控、一级管控的措施实施水上交通管制。

  二是突出分级管控措施。三级管控以采取预警预控措施为主,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开展内河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和隐患排查,营造和谐的水上交通环境氛围。二级管控以“分区对待、重点核查、提前控制”为主导,在三级管控的基础上,对危险货物运输及作业等高风险因素实施限制性管控,并做好远端控制工作。一级管控为最高级别管控,在二级管控的基础上,严禁无关船舶进入核心区,严禁核心区内一切与赛事无关的水上水下活动,并加强船舶与船员信息的核查与报送工作。

  (四)强化公路交通设施养护管理,确保公路完好畅通

  一是加强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加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政、养护巡查以及高速公路养护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置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病害,保持公路及公路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加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高速公路保洁工作,保持畅、洁、绿、美的行车环境。青奥会期间除公路应急抢通施工外,不新开公路养护及改扩建工程,最大限度保障青奥会公路交通需要。加强公路施工路段监管工作,努力降低公路施工对过往车辆的影响。对可能影响青奥会专用车辆行驶的施工路段,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制定交通分流方案,或交通限行管制方案。做好公路收费站运行秩序维护工作,加强收费监管,保障收费站区的通行环境,满足青奥会专用车辆安全便捷通行的需要。加强服务区的经营管理和监管,杜绝交通违法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二是完善公路交通分流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青奥会总体交通组织方案,确定青奥会期间公路重点通行线路,同时排查梳理交通流量较大和容易发生交通拥堵的路段,配合公安部门研究提出交通组织和分流方案,并根据需要对相关分流线路的交通指路标志进行调整和完善。

  三是做好路网运行信息采集发布和突发事件处置。市公路部门和路网管理与应急指挥中心要进一步做好与同级公安交管、气象等部门以及相关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路网运行的情况与信息。公路部门要加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高速公路交通运行信息、突发事件信息、恶劣天气预警信息等的采集、汇总和报送工作,认真做好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高速公路交通阻断信息的上报工作。青奥会期间,一旦涉及青奥会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高速公路出现交通拥堵,相关部门要根据应急保畅预案配合公安交管部门组织实施路网调度和远端分流,引导车辆分流绕行,并及时通过可变情报板、电台、短信、网站等方式发布相关信息,尽快恢复公路正常运行。

  (五)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

  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道路客运、旅游包车、渡口渡船、旅游船、危险货物运输、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公路水运交通工程建设等为重点,切实加强对交通运输重点领域、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管。结合“平安公路、平安城市客运、平安港区、平安水域、平安航段、平安工地”等平安交通创建行动,深入开展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桥梁隐患排查治理、公路集镇段路域环境整治、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专项整治、水上交通安全“打非治违”专项整治、“三超一无”船舶专项整治、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检查和重大风险排查等活动,切实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力度,确保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七、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6月10日至731日)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对有关运输企业、车船、驾驶人员以及公路、航道等基础设施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第二阶段:临战阶段(8月1日至814日)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南京青奥会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保障工作的各项措施和协调配合机制进行试运行,进一步查找隐患和薄弱环节,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和措施。

  第三阶段:实战阶段(8月15日至830日)

  全面实施南京青奥会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保障工作的各项措施和协调配合机制。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做好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是确保南京青奥会顺利召开的前提,是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的重要职责。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精心组织,措施上认真落实,确保南京青奥会安保任务圆满完成。为此,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本行业、本地区南京青奥会安保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密切协调配合。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南京青奥会安保工作总体框架下,加强与市局的沟通协调,需要市局协调解决的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市公路处、运管处要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公安等部门做好进宁道路客运、危险货物运输安检以及道路管控等工作。市地方海事局要做好水上交通安保工作。

  (三)加强安保宣传。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青奥安保工作,要在入宁公路沿线、客(货)运站、港口、码头等场所,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广泛宣传交通运输安全注意事项、乘车常识、应急知识以及青奥安保工作的相关要求,及时预告交通管制、绕行等管控措施,让青奥安保工作深入到每一个道路、水路运输企业、车辆、船舶和人员。

  (四)开展安保督查。青奥会前,要对主要涉及交通运输安保职责的重要交通枢纽、重点运输环节和重点危化品运输企业等开展青奥会安保工作督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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