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1653/2014-05076 | 分类 | 交通运输 工业、交通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发文日期 | 2014-10-27 |
文号 | 泰交宣〔2014〕26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2014-10-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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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积极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根据《全国老龄委关于开展2014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和《泰州市老龄委关于开展“敬老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决定自今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期间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具体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为根本任务,以“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面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为指引,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创新敬老文化内涵,广泛组织和动员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家庭和个人,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让广大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安度晚年幸福生活,营造尊老敬老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
传承中华美德·弘扬敬老文化。
三、活动时间
2014年10月15日至2014年11月15日
四、活动具体内容
积极发挥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的作用,开展以“关爱老人,构建和谐交通”为主题,以孤寡老人、“空巢”老人、高龄老人、体弱多病老人为服务对象诚心交流、真心帮扶、尽心解困为主要内容的“尊老敬老”活动。具体做到:
1、加强宣传发动。各单位在敬老节期间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板报,创办宣传专栏,积极营造宣传氛围。
2、完善保障机制。坚持以人为本、从优从先的原则。局工会组织离退休人员进行一年一度的健康体检,建立完善健康档案。适时邀请医疗专家举办老人健康保健知识讲座,增强离退休人员的健康意识和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养老水平。
3、关心老人生活。利用 “敬老节”开展走访慰问,到离退休老年职工家中探访和了解身体健康状况,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4、积极开展帮助老人活动。各单位组织职工深入敬老院、社会福利院、高龄老人、空巢老人、体弱多病老人、“五保”老人、“低保”老人家中开展帮助服务活动。
五、活动实施步骤
根据《泰州市老龄委关于开展“敬老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活动分成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4年10月15日到2014年10月20日)广泛宣传动员阶段。积极通过官网、宣传栏等媒体,大力宣传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的有关方针政策;围绕敬老、爱老、助老、构建和谐交通的主题,广泛开展教育活动。采取张贴、悬挂敬老标语、制作宣传板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增强敬老、爱老、助老意识,营造关爱老年群体、重视老龄工作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2014年10月20日至2014年11月10日)为组织实施阶段。以敬老节为契机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积极发动干部职工为老人服务。走访离退休老职工,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深入到敬老院、社会福利院、高龄老人、空巢老人、体弱多病老人、“五保”老人、“低保”老人家中帮助老人打扫卫生,擦窗洗衣等。
第三阶段(2014年11月10日至2014年11月15日)为总结阶段。各位为要认真总结“敬老月”工作经验教训,并将相关情况资料报送局宣教处(文字总结、活动照片)。
尊老、敬老、爱老、助老工作是全社会、全系统的共同的责任,各单位要通力相助、密切配合,不断提高服务老人的意识和加大帮扶老人的工作力度,积极营造爱老、敬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