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41653/2020-16122 | 分类 | 部门文件 工业、交通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发文日期 | 2020-12-16 |
| 文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泰州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2020-12-16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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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分局)、审计局,泰州市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
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是泰州内部审计事业和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交通运输系统完善内控、防范风险、提升绩效的重要制度安排。加强对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是审计机关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的共同职责。为加强部门合作,形成推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合力,市交通运输局、市审计局达成共同推动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合作框架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建立部门合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共同推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附件:泰州市交通运输局 泰州市审计局关于共同推动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合作框架意见
泰州市交通运输局 泰州市审计局
2020年12月14日
附件
泰州市交通运输局 泰州市审计局
关于共同推动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高质量发展的合作框架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和审计工作的一系列指示批示和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审计工作的监督保障作用,加快建设现代化交通运输强市,市交通运输局与市审计局就共同推动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达成如下合作框架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和审计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按照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的要求,聚焦交通运输系统突出问题,强化审计监督,加强协同联动,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交通运输强市提供有力保障。
二、合作内容
(一)制度建设。市审计局及时将国家、省、市有关审计工作的最新部署精神抄送市交通运输局,相关审计工作会议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参加,使市交通运输局及时了解审计工作的政策和要求。市交通运输局结合实际,推动国家、省、市有关内部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在交通运输系统贯彻落实,并依据审计署、交通部、江苏省和泰州市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制订泰州市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二)队伍建设。市交通运输局与市审计局共同推动交通运输系统加强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队伍建设,定期共同举办交通运输系统内审机构负责人培训班,加强审计工作政策和业务培训。
(三)业务指导。市交通运输局与市审计局共同推动交通运输系统有关单位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市审计局每年从交通运输系统抽调一批审计骨干参加审计工作,实行以审代训。市审计局积极响应市交通运输局内部审计业务指导需求,及时安排人员进行现场指导。
(四)监督检查。市交通运输局与市审计局联合组织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及时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共同督促问题整改。
(五)项目评比。市交通运输局与市审计局联合开展交通运输系统优秀内部审计项目评比活动,促进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提升,鼓励打造优秀内部审计项目。
(六)审计整改。市审计局及时将对交通运输系统相关单位审计发现的问题清单抄送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市交通运输局督促整改。市交通运输局依据清单督促相关单位逐项逐条整改,并定期将整改情况报市审计局,对市审计局确认整改事项予以销号。
三、合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机制。市交通运输局、市审计局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商讨年度合作计划,研究解决难点重点问题。
(二)项目互补机制。市审计局依照法定权限,对列入审计计划的事项进行审计,审计过程中对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评价,对内部审计发现并已整改的问题经评估确认后不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对未列入市审计局审计计划的,市交通运输局有针对性地开展内部审计,加强对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专项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建设以及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等进行审计,保证审计工作既不缺位,又避免重复。
(三)成果共享机制。市审计局及时向市交通运输局提供最新的审计法律法规及会议文件、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市交通运输局向市审计局提供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审计计划安排、组织实施、整改情况等资料。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交通运输局、市审计局分管领导定期沟通协商合作事项,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推进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相关工作。
(二)明确职能部门。市交通运输局财务审计处和市审计局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处负责部门合作的具体工作,定期沟通合作情况,共同落实合作任务。
(三)兼职业务指导。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负责人兼任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员,市交通运输局支持兼职内审指导员工作,发挥兼职内审指导员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