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1653/2021-18647 分类 部门文件 工业、交通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21-08-18
文号 泰交传〔2021〕115号 时效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泰州市智慧交通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2021-08-19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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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交通运输局,高港、医药高新区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市交通工程建设各指挥部办公室,局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省、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产业智慧转型升级,充分发挥智慧交通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引领和服务作用,市局根据省厅下发的《智慧交通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行业治理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系列通知,研究制定了《泰州市智慧交通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18日


泰州市智慧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1-2023年)

为深入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行业的融合发展,积极践行智慧交通建设,加快落实省厅《智慧交通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行业治理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5G、北斗等新技术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江苏省绿色出行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行动计划要求,明确泰州近期智慧交通发展的工作思路、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推动泰州市智慧交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打造智慧交通产业高地,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以“交通强国、数字中国、交通强省、数字交通”等发展战略为引领,立足泰州市交通信息化发展现状,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的深度融合及创新应用,全面打造“高度感知、智慧先进、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品质服务、便捷高效”的现代化智慧交通体系,坚持“打造人民满意的交通枢纽城市”的主题主线,加快推进泰州市智慧交通提档升级,奋力打造全省智慧交通建设示范。

(二)总体目标

(1)强化感知监测能力。以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息化”基础设施智能感知体系为宗旨,提升基础设施监测广度及深度;以信息融合和数据共享为抓手,深化数据资源的整合开发利用,提升全市综合交通基础设施感知能力与监测水平。

(2)创新行业治理手段。结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际需求,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治理的融合应用,促进行业治理从“传统型”向“智慧型”转变,创新监测、执法、监管方式,提高行业治理综合效能。

(3)推进技术融合应用。结合泰州市交通运输信息化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并推进大数据、BIM、人工智能、5G、北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行业管理中的融合应用,加强关键技术研究及推广,推进行业科技创新。

(4)打造绿色出行服务。以精细化服务及提升公众满意度为追求,通过优化道路通行效率、强化违法行为监管、加强行业服务监督、提升信息服务水平等,改善公众出行体验,打造精细化、品质化服务。

(5)引导智慧产业发展。结合全市新技术产业布局,着力推动高技术船舶、智能网联汽车、先进装备制造业、新材料等关联产业在关键技术和新产品研发等方面实现重大突破,构建智慧交通产业集群,提升交通运输产业可持续发展效能。

二、主要任务

围绕智慧交通基础设施、智慧运输服务保障、行业治理转型升级、新型技术推广应用4大领域,聚焦“新网络、新设施、新集群、新应用”4新目标,开展5大专项行动:

(一)交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行动

1.推进市局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提档升级

加快泰州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的提档升级,以市级数据中心为枢纽,衔接省厅信息中心、各市(区)交通运输局机房,形成完备的数据信息采集、传输、交互共享的标准协议,支撑交通数据资源的属地化落地;依托泰州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整合市级业务部门需求,加强与省级平台形成对接,实现运行监测分析、路网运营调度、道路运输执法、“两客一危”车辆监管、应急指挥调度等模块化的省市县一体化应用,强化市局业务板块的协同,增强市级交通层面的协同化应用。(责任单位:局科技处,泰兴市、姜堰区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提高交通信息全面感知能力

依托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外场感知设备布局加密,实现关键节点和重点路段、重点航段高清视频监控全覆盖,提升感知监测能力;加强机器视觉、雷视融合、车路协同等感知通讯技术设备在交通基础设施、载运工具等领域的应用,激活智慧交通的末梢神经元,构建全面覆盖、泛在互联的智能交通感知端。开展激光三维点云数据处理技术、视频识别技术、LED屏对接技术、桥梁防碰撞主动系统等技术推广应用,加强重点桥梁的实时动态监测及船舶防碰撞预警监测,增强基础设施的主动感知能力,提升感知、预测、预警水平。开展基于路网运行实时监测的重点车辆运行风险识别及实时预警技术的研究。打造智慧港航一体化综合平台,推动水上视频监控、检测系统建设,全面完成泰州港和内河航道全程可视化信息系统建设,实现港口、干线航道、重点水域全覆盖。打造干线航道流量统计分析和内河智慧航运平台,采用新一代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先进技术,通过全面、实时、精确的感知航道、船闸、船舶等重点航运要素信息,升级两闸指挥中心硬件设备等方式,重点解决航闸监测能力不足、两闸联动协同能力弱、船民对外服务待优化等问题,以此提高管理人员全局调度能力、简化船民过闸缴费手续、提升船舶过闸通行效率。(责任单位: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市交通工程建设各指挥部,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3.推进高效融合通信网络建设

构建网络化的传输体系,促进交通专网与“公网”深度融合,推进5G、大数据等技术在交通沿线和枢纽节点的建设应用,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完善全覆盖、全天候、多网融合的交通通信网络,满足高通量、高速率、高可靠、低延时、多连接的智慧交通通信需求。推进北斗与5G、C-V2X等通信方式融合应用,探索公路水路SD-WAN通信传输网,推进车联网、卫星通信信息网络等部署应用,形成多网融合的交通信息通信网络。(责任单位: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

4.加强网络与数据安全管理

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推进交通运输网络安全能力建设,强化安全责任制建设和落实,推进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全覆盖。构建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信息通报和应急指挥等监管技术支撑手段,完善网络和数据安全应急处置协调指挥和通报机制,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对交通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处理、交换、销毁等数据全生命周期开展安全评估,建设强健的数据资源安全保障体系。(责任单位: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局科技处)

(二)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行业融合应用行动

加强5G、北斗、高分遥感、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交通信息采集、智慧交通基础设施、运输监管及服务、路网运行监测、养护管理、应急救援、车路协同自动驾驶、智慧工地等领域的创新应用和推广,加强科技攻关与创新突破,谋划构建行业综合应用、融合发展新模式,基本实现以科技创新为主推动泰州交通行业发展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1.加强5G技术与交通运输融合应用

加快推进5G网络在交通运输领域的覆盖,提升现有公路、水路、交通枢纽、热点区域等交通沿线5G网络连续覆盖水平,推进5G技术在各道路与枢纽沿线的渗透与融合;基于5G技术进行交通行业运营新技术尝试,构建5G+智慧停车、智能理货、运力调度等新型交通运营模式,推进5G技术与交通运输行业的融合水平;推进5G+智慧执法、5G+智慧港口、5G+智慧枢纽等融合应用,重点开展5G技术在行政执法、高清视频回传、应急协同调度、港口机械远程化控制、客流智能引导、热点区域实时监控等方面的普及应用,融合人脸、车牌、事件自动识别技术,为管理人员决策、执法、指挥调度提供技术支撑;并逐步为一线执法人员、养护人员等配备具有5G传输功能的单兵装备,完善5G执法基础设施配置。到2023年,实现5G在交通运政精准执法、船舶显性违章识别、港口机械远程控制、智能公交、智慧枢纽等场景示范应用。推行“一图一网一系统”船闸智慧化运行调度机制。(责任单位: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市交通工程建设各指挥部,局运管处)

2.推进大数据技术与交通运输融合应用

加强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BIM等技术的综合应用,推进大数据处理在运行监测、综合执法、安全监管中的渗透运用,确保交通运输行业有准确、及时、可靠的大数据信息支撑。

一是推进大数据技术在运行监测方面的融合应用,将数据挖掘、数据存储环节与运行监管各环节相结合,实现大数据背景下监管的动态性与决策的有效性,推进大数据技术在路网监测、农路管理、交通拥堵预警等方面应用,依托市级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促进各监管部门数据资源的整合与分析,确保数据资源采集的全面性与分析的准确性。推进普通国省道集镇段安全风险防控技术研究,打造样板工程,推广研究成果用于我国类似国省道集镇段的交通运行安全改造。推进检测站跨区域、跨行业的数据互认,实现交通、公安、环保的检测信息共享。到2023年市级本地数据资源整合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市交通工程建设各指挥部,局运管处)

二是加快大数据技术在综合执法方面的融合速度,重点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大数据分析中心与展示平台,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决策研判体系,发挥大数据技术在动态执法监测的优势,提高综合执法业务监督的信息化与自动化水平,到2023年,建成市级综合执法大数据监管平台,推进综合执法监管迈入新台阶;(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三是建设基于大数据的安全监管方面应用体系,通过数据挖掘等分析技术开展公路、航道、港口全生命周期健康性能监测,优化基于运营数据的综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全流程监管,推进大数据深层次挖掘应用技术在主动安全防控领域的初步应用,利用实时监控大数据的自动化智能处理技术,自动监测营运车辆、船舶以及重点公路、航道、码头、装卸港的安全运营风险。到2023年,依托市级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行业管理决策分析体系逐步健全。推动建立“大数据+指挥中心+执法队伍”的一体化执法业务平台,通过数据研判,提升执法工作的精准打击能力。(责任单位: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工程建设各指挥部,局安监处、科技处)

3.促进人工智能技术与交通运输融合应用

一是依托泰州市“数字公路”、“感知公路”、“智慧公路”等专项工程,开展人工智能技术在沿线设施信息采集、基础设施病害检测、路网状态监测等方面的试点示范,有效结合无人机、高分遥感等技术,开展公路抛洒物、违法设摊、打谷晒场、积水结冰等路域环境异常事件以及路面裂缝、坑槽、龟裂等路面病害事件的智能检测。推动驾培行业机器人教学系统普及推广,实现教学模式智能化。到2023年,完成232省道泰兴段、436省道泰兴段和436省道泰兴段一级公路数字公路建设,人工智能技术在公路养护、路网巡查、异常感知等领域实现广泛应用,目标检测准确率达85%以上,有效提升公路感知能力与水平。(责任单位:泰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公共交通服务中心,市交通工程建设各指挥部,局公水处)

二是依托机器视觉技术对人、车、船、交通流等交通要素的智能识别,开展客流监测、车船精准识别、交通事件检测、危险源识别等场景化应用,依托智慧枢纽、智慧港口、智慧航道、智慧公交等重点工程开展融合应用。到2023年,人工智能技术在交通信息化项目中实现广泛应用,实现90%以上重点工程项目中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三是推进知识图谱技术在决策分析中的应用,在市局层面以基础数据、业务数据、共享交换数据为基础,开展知识图谱的构建,通过自动抽取资源的方式自底向上构建丰富和完善的交通知识库,建立数据之间的内在关系,以认知智能挖掘驱动“智慧交通”的发展。(责任单位: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

4.推动北斗技术与交通运输融合应用

一是开展北斗技术在终端设备中的应用。推进北斗技术在智慧导航系统中的研究,进行北斗高精度定位技术优化研究,推进北斗兼容终端在重点营运车辆与重点船舶上的安装推广,实现北斗高精度定位与智慧引航融合,提升车辆导航以及船舶引航的精确性与运营效率,进一步为公路、水路货运的实时监控和精准执法提供技术支撑;到2023年,全市新增及升级改造的重点客货运车辆、船舶定位终端北斗覆盖率达100%,北斗在客货运输服务体系中发挥精确定位效能。(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共交通服务中心,局运管处)

二是强化北斗技术在行业治理体系中的应用。重点关注北斗高精度定位技术在“两客一危”、超载超限等营运车辆监管中的应用,绘制车辆轨迹及驾驶行为的实时图像,初步完成对车辆的实时监控,强化执法精准能力,进行北斗、大数据、人工智能、高分遥感等多技术融合研究,实现交通运输执法监管体系各区域的感知互联、分析联动以及应用量化;推动北斗技术在港口自动化作业中的应用,结合5G性能特点,提高港口调度协调、自动装载、集疏运以及科学配货等能力,提升港口工作效率;推动建设北斗与高精度地图、高精度定位以及车路协同技术的集成发展,依托智慧公路、智慧高速车路协同应用场景建设,开展北斗技术应用示范,提升车路协同技术应用效能。到2023年,初步建成高效、智能、安全的综合交通运输北斗应用体系。(责任单位: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局运管处)

5.鼓励区块链技术与交通运输融合应用

结合泰州市交通基础现状,推动区块链技术在客货运输领域的应用,开展区块链技术在物流运输中的试点应用,利用区块链技术进行信息共享及实时记录跟踪,推进货物“一单制”,保障数据的准确性、安全性,实现物流运输的降本增效。到2023年,实现区块链技术在物流运输数据采集、传输、存证、访问控制、交易、安全共享与监管等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中的初步应用。(责任单位:公共交通服务中心,局运管处)

推动区块链技术在信用交通领域的应用。加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从业企业、从业人员、第三方企业平台的信用数据上链,建立信用数据互信互认机制,以区块链的数据共享驱动信用数据的共享共用,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服务于行业监管及执法应用。到2023年,基于区块链初步实现从业企业、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违法信息、信用信息的识别认证,为行业执法监管提供保障。(责任单位: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局运管处)

6.推进高分遥感技术在交通行业中的应用

充分利用高分遥感技术大视角、高分辨率、精准测量等优势,推进高分遥感技术在行业管理中的应用。开展高分遥感技术在基础设施巡查、沉降监测、进度监测、农路建设计划管理等领域的试点应用,融合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实现对桥梁路基沉降检测、农路新增里程智能分析核查、智慧工地进度动态跟踪推演等创新应用,创新行业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率。到2023年,初步实现在农村公路、交通工程核查监管、智慧公路等典型场景中的应用。(责任单位: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局建管处、公水处)

推进高分遥感技术在行业执法中的应用。推动识别沿江、沿海、港口的违建设施,为岸线管理及行业执法提供决策依据;基于目标遥感影像数据集和自动识别算法,对高速公路控制区范围内建筑物、绿地进行识别,并对已发现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的整治情况进行监督。到2023年,利用高分遥感技术有力支撑行业执法,提升行业管理效能。(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7.推进工业化建造技术研究及应用

推进基于BIM技术的深化应用。推动BIM正向设计及与地理信息系统融合应用,从BIM正向设计向养护运维阶段的应用延伸,应用BIM+GIS三维实景等技术实现数据信息的无损流转和信息协同,加强设计、施工、养护、运营各阶段的信息共享传递,推进BIM技术在交通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中的应用。到2023年,以BIM数据方式提交设计成果的能力显著提升,应用BIM+GIS三维实景等技术实现了智慧公路、桥梁等领域的广泛应用。(责任单位: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依托泰州市现有“智慧公路”工程建设,进一步深化“智慧工地”建设,开展智慧工地综合管理云平台建设,实现工程建设“进度可知、质量可管、全程可溯”,试点推广电子标签、智能穿戴设备、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应用,提供人员实时定位、安全帽脱落预警、危险入侵预警等功能;并积极推进BIM技术应用,围绕人、机、料、法、环五大要素,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提升项目管理整体效率,实现参建单位工程管理互联协同,提高项目的“智慧度”和“信息度”。到2023年,完成智慧工地示范工程2项,实现智能生产、智能监测、智能检测、互联协调、科学管理等应用。(责任单位: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局建管处)

(三)行业治理数字化转型升级行动

1.提升数字化监测能力

以市级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为依托,衔接省厅信息中心、局属单位数据资源,在实现本地数据资源落地汇聚的基础上,强化数据挖掘与统计分析,建立市级数据资源枢纽中枢,以泰兴市为试点开展省市(区)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行监测系统建设,实现数据资源、运行监测、安全应急等省市(区)一体化应用。到2023年,市交通运输数据中心本地数据资源汇聚占全行业数据资源达80%以上,省市(区)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行监测系统在泰兴市实现落地应用,行业数字化监测能力显著提升。(责任单位:泰兴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工程建设各指挥部,局科技处)

2.创新数字化安全监管方式

进一步完善建设行业监管平台,推进新技术在客运车辆监管、危险货物运输监管中的应用,推广智能型污染物接收设施、船舶尾气遥感遥测设备、燃油快速检测设备等应用,改变传统治理和服务模式;在全市推广海河全覆盖的港口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应用,推进重大危险源智能在线监测预警;加快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应用物联网、云计算、移动通信、GIS等信息技术,建设涵盖安全风险管控、安全执法管理、应急救援处置等监管业务的信息化平台;推进电子运单技术在危险货物运输监管中的应用,实现从源头、进出场站、在途运输、目的地管理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全过程监管,加强事前预警、事中监管和事后追溯,提高行业治理能力。积极探索实践交通运输各领域非现场执法和信息化移动执法手段,引入电子巡查、轻度违法行为快速处置等高效执法模式,全面提升执法工作效能。到2023年,行业安全监管平台初步实现各业务条口全覆盖,重大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3.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数字化

按照省级“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的总体要求,推进交通综合执法、智慧执法体系建设与完善,提高智慧执法的效用。开展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建设,整合原路政、海事、运政、质监、港口、航道等多部门执法业务,实现执法数据互通、平台功能互通,业务相互促进的执法管理模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融合人工智能、大数据、北斗、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交通运输智慧执法体系建设,创新执法模式及监管手段,整合执法数据信息,提升精准执法水平,打造泰州特色的智慧执法新体系。加强现场电子取证、现场检测设施等建设和运用,推广网络信息监测、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方式,推进ETC、电子识别、5G等高新技术在超限运输、非法营运等非现场执法方面的应用,积极探索基于车辆定位、非现场治超等多源大数据,构建违法超限超载行为治理的大数据框架体系。到2023年,基本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数字化、智能化,建成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4.构建信用交通监管体系

加快建设数字化信用监管体系,实现从信息整合,到信用评价体系的行业信用监管全覆盖。推进工程信用体系建设,以市场、道路运输、水路运输三大数据类别作为征信的主要依据,实现公路、水路、市场的信用体系全覆盖;推进交通信用信息共享,打造泰州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快构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同时打破行业信息归集共享内部壁垒,加快与各交通运营生产部门沟通,努力实现“大交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强化从业业户、人员信用信息监管,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用户画像,构建综合性大数据分析技术模型;建立健全行业信用制度标准,制定行业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制度,围绕信用信息归集、公开、共享、评价、应用、管理等重点环节,推进相关标准规范制修订,促使交通监管体系在信用规范与信誉标准的基础上科学、高效、准确地展开。到2023年,市级交通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分析和共享能力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在综合交通运输监管中发挥重要作用,成为新型监管体系的基础。(责任单位: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分局,局运管处)

5.增强政务一体化服务水平

继续提升网络一体化政务水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通过信息化与数字化技术,采用网络化与电子化政务办公取代纸质办公,不断扩大“不见面审批(服务)”覆盖率,同时,以网络一体化政务服务为基础,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监管、+督查”,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提升考核一体化政务水平,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形成紧扣高质量发展的考核评价体系,统一政务考核标准,完善政务考核与评价体系,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效率与质量。全面推动智能审批,对于无需人工干预的审批流程推动自动化审批,通过建立大数据模型、在海量的数据中发现异常、计算机程序自动报警,实现审批流程从“人力监管”到“数据监管”的根本变革。到2023年,全市交通行业审批全面实现电子化,智能审批和自动化审批全面推广。(责任单位: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局办公室、法规处、运管处、建管处、公水处)

6.加强数据信息安全保障

完善系统安全保障措施。贯彻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和等级保护2.0等新要求,推进密码技术应用和重要软硬件设备自主可控,切实维护重要信息系统和数据安全,全面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强化数据安全保障,在打造市级数据中枢的基础上,加强数据质量管控与数据安全,制定数据分级安全管理、数据脱敏、失真处理、共享交换等制度规范,落实数据质量保障。推进去标识化、云安全防护、大数据平台安全等数据安全技术普及应用。到2023年,建成市级网络及数据安全保障体系,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升。(责任单位: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局科技处)

(四)绿色交通发展行动

1.推进智慧公共交通建设

在落实公共交通基础设施保障的同时,加大智慧公交的投入力度,开展公交信号优先、公交电子支付、定制公交等建设,持续提升公交服务品质;借助大数据技术手段,整合公交、公共自行车、出租车等出行数据,开展公交线网组织优化、多模式出行换乘分析、公交智能调度等应用,提升公共交通服务便捷性。到2023年,公众出行满意度达90%以上,全市公交电子支付覆盖率达到100%,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30%以上。(责任单位:公共交通服务中心,局运管处)

2.加强智慧化污染治理管控

建立基于大数据的交通行业污染排放监管决策体系,进一步完善车船运输、港口生产、施工作业的污染排放数据采集、动态监测、科学预测工作。在生态港口方面,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实时监测港口生态环境质量、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加速绿色平安港口转型升级。结合施工工地智慧化建设,借助气象传感设施、机器视觉分析等技术,加强工地扬尘、施工车辆等污染防控。围绕公路水运综合污染防治,开展交通运输环境监测、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大气污染防治、全寿命周期噪声污染防治、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废旧路面、沥青、疏浚土、建筑垃圾以及工业废料无害化循环利用等技术研发应用,探索建立污染程度等级标准。建立科学的交通运输碳减排相关系列方法体系,突破交通运输碳减排关键技术瓶颈,实现“3060”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支撑。依托兴化一号水路工程和通扬线泰州段航道整治工程水上服务区项目,打造绿色航道示范工程。到2023年,交通污染防治水平显著提升。(责任单位: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局科技处、运管处、建管处、公水处)

3.加大新能源技术研发及应用

引导在公路服务区、公路“e”站建设超快充、大功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鼓励港口码头和枢纽场站推进智能照明、供能和节能改造技术应用;继续实施内河水域船舶绿色能源替代应用,鼓励港口企业在新增和更换拖轮、工程船、工作船时优先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加快船舶液化天然气加注站的规划和建设,支持保障船舶、公务船舶优先采用液化天然气动力;实施岸基供电设施改造提升、船用岸电设施建设、船岸连接标准建设、岸电使用监管系统建设等项目,提升船用岸电使用率。(责任单位: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分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4.升级节能环保运输装备

推广应用绿色运输装备,加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配送、邮政快递、机场、铁路货场、港口等领域应用,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公路服务区、公路“e”站、港区、客运枢纽、物流园区、公交场站等区域充电设施建设;加快LNG动力船舶推广应用,积极探索油电混合、燃料电池等动力船舶应用。(责任单位: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

(五)智慧交通产业发展行动

1.推动关联产业升级升质

通过高新技术与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提升生产效率和发展质量,引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以泰州汽车科技产业园为依托,推动智能网联汽车的研发及产业发展。以靖江、泰兴、高港等沿江板块为依托,在高技术船舶领域着力突破超级节能环保船舶、智能船舶、大型LNG双燃料动力船舶、海上作业保障装备等相关技术,建立船舶配套产品全球化服务体系,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船舶出口基地。以港口物流为龙头,加强资源整合,推广射频识别、多维条码、货物跟踪等信息技术在物流体系中的应用,大力发展空港物流。积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与三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深度融合,布局一批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责任单位: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分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共交通服务中心)

2.推进产业创新能力建设

强化创新主体,完善以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加强研发应用,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管养决策支持、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综合交通协同管控等智能交通管控技术研究与应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支持骨干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在车联网、智慧物流等领域从产业链上下游整合行业内外力量,突破全产业链的技术瓶颈。(责任单位: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以市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智慧交通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智慧交通工作进行指导和统筹协调,加强交通信息化发展战略、长远规划等重大问题研究。加强资源统筹,以规划为引领进行资源配置,避免重复投资建设。加强与各业务主管部门的对接,各业务主管部门需结合智慧交通建设需求,负责相关信息业务管理系统的推广,并根据业务系统使用效益和业务需求,统筹规划年度智慧交通项目建设计划,与智慧交通领导小组共同争取重大项目立项支持。

(二)拓宽资金渠道

坚持政府引导,多元投入的原则,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多元化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交通新基建、智慧物流、智慧港口等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创新应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积极争取省、市财政资金、专项资金等用于支持智慧公路、智慧港口、大数据应用、信息系统整合等领域智慧交通建设,同时加强项目的立项审查、项目验收、项目审计、项目监督等各项工作。

(三)培养人才队伍

积极打造市级交通运输人才工作载体,建立良好的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机制,选拔培养一批智慧交通行业领军人才。针对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培养,积极组织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和培训活动,加强行业管理人员和基层业务人员的信息化知识和基础技能,提高信息化应用能力。优化人才年龄和专业结构,加大对精通业务、精炼技术的复合型青年人才的培养。

(四)健全考核机制

将智慧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考核纳入市级层面“十四五” 交通运输考核体系;明确智慧交通重点领域、重大项目落实主体,制定年度考核计划,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把握实施关键节点;加强重点任务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各单位对信息化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整体评估并进行督查通报,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评估的重要指标,确保智慧交通各项任务有序开展,取得成效。

附件:泰州市智慧交通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重点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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