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12000041/2024-347086 | 分类 | 政策文件解读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发文日期 | 2024-10-28 |
文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2024-09-13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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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我市水路运输企业分级分类监管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强化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落实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泰州市水路运输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为做好贯彻实施,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根据《江苏省水路运输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指导意见(试行)》,组织对我市除沿海省际危险品船企业之外的其他国内航运企业开展综合测评,进行分级分类监管。根据《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广泛征求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相关处室意见,经研究后制定了《方案》。
二、决策依据
本清单主要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水路运输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水函(2024)225号;《省执法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水路运输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指导意见(试行)》(苏交执法水函〔2024〕186号),《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2号)等文件制定。
三、主要内容
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内容:一是明确了水路运输企业分级分类评价指标。主要围绕企业经营资质符合情况、企业依法经营情况、 企业绿色环保生产情况、企业守法诚信情况四大方面,归集监督检查、执法监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监管信息。结合应用信用评级成果,依据分级分类综合测评指标体系,每年度对辖区内水路运输企业作出分级分类评价。二是明确了水路运输企业分级分类等级及等级评定标准。分级分类定级标准,按照风险程度不同,原则上划分为A级、B级、C级、D级、E级五类。具体等级与分值为:A级 :评分≥90分,B级:75 分≤评分<90 分,C级:60分≤评分<75 分,D级:评分<60分。其中,E级评定与分值无关,仅取决于“一票否决”项。三是明确了实施动态差异化分级分类监管的内容。按照“抓两头,放中间”原则,对A级企业采取激励措施,对B级、C级企业采取常态化管理,对D级、E级企业采取惩戒措施。另外,方案也对各水路运输主管部门的任务分工做了明确。按照方案中附件2的任务分工,由执法支队,服务中心,局运管处分别对应各项测评指标体系进行评分,局运管处负责汇总形成市直水运企业分级分类监管等级评定结果。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参照市直模式进行评分,并将评定结果上报市局运管处汇总形成我市水运企业分级分类综合测评评定结果,提供给各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实施动态差异化分级分类监管。